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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消协开展通讯服务比对试验  
  2008年10月10日    来源: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伴随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通讯产品价格逐渐为大众接受,固定和移动电话成为日常生活用品,但通信服务成为消费热点的同时,也成为了矛盾和问题比较集中的消费难点。为进一步加强对通讯资费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规范市场,指导消费,日前,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通信服务比对试验,通过不同通讯企业的主叫、被叫通话,对各通讯企业提供的主叫、被叫话单显示时间进行比对。
    此次比对试验的范围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通讯。接受比对试验的样本包括:中国电信固定电话、中国网通固定电话、中国电信小灵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移动电话等共计5个终端客户。比对结果显示网间通话存在主被叫计时不一致现象。
    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扬州消协向省通信管理局及相关通讯企业发出查询函。
    相关通信企业接到查询函后,立即对网间信令监测系统信令进行跟踪,并针对差误情况要求技术部门给予解释。综合各运营企业答复,出现计时差误的主因是:各运营企业之间的交换机存在物理距离,存在一个信令的传输接收过程,另一方的手机会延迟挂机;不同型号交换机时间取整的差异,各个交换机交换信令传输会造成时间差。
    省通信管理局接到我会查询函后,高度重视,当即召集通信运营企业开会,先后3次进行了海量查找。省管局还就有关问题咨询了信息产业部北京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专家。8月15日,省通信管理局网络处一行4人来扬,召集扬州市所有通信运营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就检查结果专程向扬州消协进行通报。据悉,因为网间通话交换设备不一样,国家对网间通话的主、被叫计时差误无明确标准,故通信管理部门此前未进行过相关检查,扬州消协进行的网间通信比对试验在全国尚属首次。省通信管理局表示,他们已将此次比对试验情况汇报国家信产部,同时建议信产部针对此类情况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8月20日、21日,扬州消协分别与相关运营企业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希望运营企业进一步规范流程,彰显国有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完善自身行为规范的大家风范和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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