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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个月很多贷款购车的消费者纷纷到消协投诉:在汽车经销商为其办理个人车贷时,消费者被要求贷款期内必须在经销商那里上保险,还要交纳一两千元甚至三千元不等的续保抵押金,以保证还款期内在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汽车续保,不但乱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费用,而且不给出具任何票证,当消费者不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时,就不退还消费者交纳的押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此徐州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押金不要随意交。买车时,消费者须另行交纳的费用主要有附加税、保险费、上牌费。如销售者代为办理保险、上牌、按揭贷款的,只能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如果按揭贷款不是由销售者提供担保的,销售者不能收取任何押金。消费者要认真审查销售者开出的每一笔费用,谨防其浑水摸鱼乱收费。
2、合同条款要看清楚。消费者按揭贷款购车,汽车销售商提供担保时,其提供的按揭服务合同大多为其事先拟订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往往有利于其销售商自身,有的甚至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为以后扣留消费者的钱款提供借口。消费者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对于不明白的或者有异议的条款,必须当场提出要求销售者解释或者修改。
3、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目前徐州市有很多家提供车辆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各家的费率都不尽相同,有的虽然费用差不多,但保险范围和免责范围及比例也不尽相同,消费者完全可以货比三家,自由选择保险公司。如果不满意销售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消费者有权拒绝。
另外,消费者一旦遇有此类情况权益受到损害时,与经营者交涉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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